股票代码:000931 股票简称:中关村 公告编号:2008-068
董事会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(控股)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25日书面发出,2008年12月2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。会议应到董事7名,实到董事4名,董事黄光裕先生、许钟民先生因接受调查未出席本次董事会,董事刘力文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董事会,上述三位董事均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。会议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经全体董事认真研究,形成以下决议:
1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
4票赞成,0票反对,0票弃权。
日前,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《关于推荐中关村科技董事候选人的函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中的相关规定,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推荐邹晓春先生(简历附后)作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。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,公司选举邹晓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,任期截至2008年12月31日。
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:根据《公司章程》第126条的规定,中关村科技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,目前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,故此若第一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获选后,董事人数符合《公司章程》规定。
若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,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生效。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,第三届董事会共八名董事,其中:独立董事三名,董事会成员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,符合《公司章程》第112条的规定。
独立董事认为:邹晓春先生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和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》中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,同意公司上述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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